2024年4月28日 星期日

【山东教育报】深化评价机制改革 引领构建轻负优质教育生态

2024-03-02 11:41:38 来源:山东教育报

本文转载自【山东教育报】2024年2月26日第2版

原文链接:http://www.sdjyb.com.cn/content/2024-02/26/032840.html

潍坊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杜全平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全省教育评价改革发展指引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是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制度保障。潍坊市教育局将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为“龙头项目”,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问题导向、系统推进、改革创新,深化党政、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等关键领域评价,着力构建轻负优质的教育新样态。

一要聚焦“正确履职”,深化党政教育职责评价改革。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必须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扛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责任。《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健全党政负责同志抓教育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评价和考核。下一步,我们将突出4个方面:一是突出方向引领。出台教育治理评价关键要素模型,构建区域、党政、学校、教师、学生“1+4”评价体系,为评价改革落地提供路径遵循。二是突出党政履职。坚持党政同责同督,每年年初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一县一方案”发布党政教育履责清单,每个月围绕“人财物”调度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调研决策教育和难题破解情况。三是突出评价方式。开发“互联网+督政”平台,集督导过程管理、问题预警、调查统计、数据分析、结果反馈等功能于一体。四是突出结果使用。年终督导结果由市委组织部备案,作为考核县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内容,全市“两会”期间在《潍坊日报》上公布。

二要聚焦“轻负优质”,深化学校办学水平评价改革。改进学校评价,必须以激发学校治校育人活力为目标,落实“管得越少办得越好”理念,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持续推向深入。《若干措施》强调,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建立不同学校差异化评价机制和生源关联学校评价机制。我们将重点围绕3个方面进行落实:一是加强办学水平评价。系统构建“基础规范+育人质量+特色发展+满意度”的学校评价体系,实施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工程,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4类评价指标体系,3年为一个评估周期,让学校办学方向更明。二是加强课堂质量评价。出台基于课程标准的优质课堂评价标准,深入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评一致性”改进行动,让学校办学质效更优。三是加强规范办学评价。制定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细则,实施手机、作业、教学用书管理等3个评价办法,引入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评价,让学校办学满意率更高。

三要聚焦“德能勤绩”,深化教师综合素养评价改革。教师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若干措施》指出,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突出教书育人实效,完善教师分类评价,强化一线学生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三项工作:一是开展师德师风评价。建立覆盖全市教师的线上师德考核库,制定师德考核意见,画出教师不得逾越的师德红线,职称竞聘、评先树优等一律实行师德“前置体检”,为教师“精准画像”。二是开展教师业绩评价。制定校长、中层及以上干部、学科教师、教辅人员等四类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工作量、教学质量、育人成效等关键指标,引导教师爱岗敬业。三是开展教师发展评价。实施教师管理“三定三聘三评”改革,系统构建教师发展动力机制;构建“新入职、胜任型、骨干型、专家型、导师型”五个层级的教师发展体系,引领教师不断提高岗位胜任力。

四要聚焦“多维多元”,深化学生全面成长评价改革。对学生的评价导向牵引着学生的成长发展。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的责任和使命。《若干措施》要求,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健全拔尖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下一步,我们将统筹好三项工作:一是完善中考招生制度。坚持“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细化成绩等级呈现方式,同时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采取特长录取与综合录取相结合的方法,着力解决学生家长中考焦虑,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成效。二是完善日常考试管理。进一步优化考试方式、改进考试方法,实行等级评价、无分数评价,切实减轻学生考试压力。三是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建立“量表+标志性成果+底线”的全过程、数字化评价机制,将学生综合素质成绩纳入中考,与语、数、英三科等值录取,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要聚焦“多方合力”,深化校家社协同育人评价改革。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方方面面通力配合、协同推进,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若干措施》提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平等就业要求,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优化人才成长支持机制。为此,我们将在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方面,深化第三方评价,成立评价改革专家委员会,指导服务全市评价改革工作,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参与学校业绩考核、校长职级评定、教师成果认定等考评项目,将评价过程转化为诊断、指导、引领的专业活动。另一方面,深化家长评价,推出好家长标准,研发完善按年龄、分年级、成体系的家长课程“牵手两代”,健全线上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幸福路——中国家长移动学校”,形成覆盖0—18岁的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和一年4次8课时的家庭教育课时标准,引导家长成为教育评价改革的坚定支持者。



往期回顾